清权、确权、亮权、用权 海关执法阳光化、透明化

日期:2018-4-23 16:41:50 / 人气: / 来源:


——专访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
2014-09-09 来源: 中国网

   中国网: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系列重要部署,海关是怎样推动落实这项工作的呢?
  张广志:海关总署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结合海关工作实际,以“把好国门、做好服务、防好风险、带好队伍”为总体要求,以“有效控权”为主线,创造性地开展了四项工作:清权、确权、亮权、用权,并推行全面清权、制度确权、公开亮权、规范用权一体化管理,不断筑牢权力的“笼子”,确保执法的阳光化、透明化。
  中国网:这里有个核心的字眼“权”,海关的职权主要包括什么呢?
  张广志:海关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开展得非常深入,也非常广泛。这里的“权”不仅包括了海关执法活动中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执法权,比如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查验的职权、对企业实施稽查的职权、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税的职权等;还包括了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,海关对自身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事权,比如海关对内部人、财、物的管理和监督。
  中国网:这第一步“清权”,是如何开展的呢?
  张广志:简单来讲,清权就是厘清海关权力清单,海关都有哪些职权,从源头上来规制海关权力。海关总署按照“职权法定、权责一致”的基本原则,逐一排查了现行涉及海关的全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全面摸清了海关权力“家底”,共包括执法权力114项、组织管理事项180项,监督事项18项。
  中国网:那接下来,“确权”是如何明确的呢?
  张广志: 摸清海关职权底数之后,要梳理权力运行轨迹,清晰划定“权力边界”,把各项职权放在制度的笼子里、格子上。具体来说,就是要明晰事权的划分,理顺作业流程,细化岗位职责,找出这些职权行使中存在的风险并强化相应风险防控措施,确保把权力定位定格好。
  中国网:那“亮权”亮的又是什么呢?
  张广志: 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,海关总署集中梳理出与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海关职权84项,包括进出口申报管理、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,等等,形成了海关的“权力清单”,同步编制形成权力运行流程图,向社会广泛公开,主动接受各界监督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杜绝清单外权力违规行使,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。
  中国网:您刚才提到海关向社会公开了“权力清单”,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。请问这份清单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到?
  张广志:为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,海关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。网民朋友可以登录中国海关互联网网站“信息公开”栏的“行政职权”项下查询;也可以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查询。同时,各海关也通过在业务现场张贴公告、印发办事指南和开展媒体宣传等多种载体和方式,对权力清单予以公布。
  中国网:清权确权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应该是比较复杂的,请问这项工作究竟是怎么组织开展的?取得了哪些成果?
  张广志:大家都知道,海关是垂直管理单位。基于这个特点,清权确权工作采取了先总署后直属海关分步骤开展、上下联动论证形成工作成果的方式开展。首先从总署层面,对全国海关统一执行的文件、统一应用的信息化系统开展全面梳理,编制形成海关各项职权的目录,包括权力来源、行使依据、行使主体、行使内容、运行流程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;其次,组织全国直属海关单位对总署梳理的成果进行论证,查漏补缺;最后根据上下联动论证的情况最终形成全国海关清权确权工作成果。
  通过全国海关共同努力,基本摸清了海关权力底数及来源,按照执法、组织管理、监督三大类,梳理形成海关事权清单312项,查找各级岗位风险点2309个,提出风险防控措施580项。针对每项事权,配套形成各项权力和事项的实施主体、运行流程、岗位职责、责任规定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工作指引,以《行政权力目录表》、《岗位职责细化表》、《权力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确定及防控措施审核备案表》、《权力运行流程图》、《权力类别及说明》为载体,我们简称为“三表一图一说明”,形成了全国海关统一的作业规范。
  中国网:公众对海关如何管好、用好手中的权力非常关心,请您介绍一下清权确权之后,海关在确保规范用权方面有哪些措施呢?
  张广志:清权确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用权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:
  一是抓制度控权。认真落实中央简政放权、转变职能要求,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,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、核准、备案范围,重点管好监管、税收、行政处罚等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行为。针对清权确权发现的事权模糊、分权制衡不力等问题,“废改立”制度139个,确保合法设权、合规用权、合理分权。
  二是抓公开亮权。这项工作刚才我们也谈过了,目的就是要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,以“千目所视”,确保海关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、市场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。
  三是抓标准限权。我们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,把海关作业规范和风险防控要点细化为1856项具体内控标准。突出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在海关系统构建“基层自控、职能监控、专门监督”三道防线,抓早抓小,逐级限权。
  四是抓科技管权。充分发挥海关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的科技优势,结合“金关工程”建设,将执法和管理的具体要求转化为信息化系统的流程和参数,借助科技手段对异常操作和风险实现自动、实时、刚性预警,打造“智慧”海关。目前,海关执法活动已有64%的内控节点实现了“进系统、留痕迹、可追溯、能监督”,达到风险源头可控、责任源头可究。
  中国网:根据您刚才的介绍,海关通过清权确权亮权用权等系列工作,不断建立健全海关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,请您介绍一下,这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呢?
  张广志:“清权确权亮权用权一体化建设”是近期海关向人民,向党中央、国务院交上的一份答卷,我理解,清权确权亮权用权不是简单的给海关权力戴上了“紧箍咒”,而是给海关和社会带来了双赢的局面。工作成效具体体现为“四个服务”:
  一是服务依法行政。海关注重通过清权确权亮权用权一体化建设,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制度缺失、流程不明、责任不清等问题,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措施,建立健全制度机制,栓紧制度笼子。尤其是针对自由裁量权较大的业务领域和环节,逐步建立裁量标准,保护行政相对人,也就是公众的利益。
  二是服务深化改革。以清权确权梳理形成的海关事权体系为基础,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。从改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和协同性出发,对改革引发的权力重新配置、运行流程衔接、岗位设置变化、内外风险转移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,查找与改革方向和要求不符,需要取消、调整或重新设定的职权,并跟进完善制度、风险防控措施等,切实服务保障海关改革。
  三是服务简政放权。结合清权确权工作成果,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研究确定2013至2015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目前,2013年已完成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个项目,取消4项,下放3项。2014年,海关总署将原定于2015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前执行,年内再取消和下放5项行政审批事项。2013、2014两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超过原有审批项目的一半,超过了国务院设定的部门清理目标。根据国务院深改办公布的2013-2015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排名,海关总署位列61个部门的第10名。通过简政放权简化海关手续,原需3-7个工作日的事项现在仅需1-2个工作日甚至更短的时间,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,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。
  四是服务廉政建设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,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,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、落实责任。清权确权工作将各项职权分解到岗位、到人员,梳理了各项职权潜在的风险,并针对性地明确了当前和下一步要补充的风险防控措施,正是落实习总书记要求,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。此外,我们还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,突出科技手段应用,研发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,基本实现了廉政风险信息自动预警提示、实时处置,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有用、管用工具。
  中国网:我们知道,全国海关正在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深化改革,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,海关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哪些工作打算?
  张广志: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,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,海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和通关作业无纸化、推进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服务制度创新、优化监管方式方法、开展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试点、全面推进关检合作“三个一”、创新保税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。下一步,海关总署将以这些重点改革项目为突破口,以“钉钉子”的精神持续抓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:一是建立健全海关权力清单动态维护管理机制,针对改革中出现的职权调整、制度变更、风险转移等情况,及时更新海关权力清单,同步推进制度立改废。二是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,最大程度放权于市场、让利于社会,不断简化海关行政审批程序,优化权力运行流程,减少权力寻租空间,激发市场活力。三是通过内外部监督规范权力行使。积极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走近海关、了解海关、监督海关。强化督察审计、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,优化内控机制,严格问责追责,防止权力走偏滥用,真正做到“人民海关为人民”。欢迎广大网民、全社会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,并对海关工作提出宝贵意见。
  文章来源: 中国网 责任编辑: 寇莱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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